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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阳明添设和平县治
杨德俊
平定三浰后,江西、广东两地官员耆老等,联名建议添设和平县。正德十三年五月初一,王阳明上奏《添设和平县治疏》,疏中说:“迄于近年,民遭荼毒,遂至此极。如蒙怜念,于和平地方设建县治,以控制瑶洞;兴起学校,以移易风俗。”又说到:“臣等窃以设县移司,实为久安长治之策。伏愿皇上鉴往事之明验,为将来之永图;念事机之不可失,哀民困之不可再;俯采臣等所议,特敕该部早赐施行。及照建县之所,地名和平;以地名县,以为得宜。”[1]除建县城外,又另开筑南至龙川、北至江西的驿道,后称为“阳明古道”,在其间设雷乡驿站,在今龙川县佗城镇佗城村南街古码头北,天后宫东侧。沿驿道设有黄竹坑铺,在今龙川县车田镇叶塘村至郭岭村之间;岑岗铺,在今和平县上陵镇;水车铺,在今和平县大坝镇鹅塘村楼下自然村;县前铺,在今和平县镇阳明镇西城居委会解放路老县衙内;合水铺在今和平县合水镇合水村;永丰铺,今和平县合水镇中和村;杨洞铺,在今和平县林寨镇杨洞村;黎树下铺,在今和平县礼士镇下涧村;澄溪铺,在今和平县礼士镇澄心村;石头塘铺,在今和平县东水镇莫丰村。驿道南北总长约135公里,宽约四尺。路上都用砾石铺砌路面。除南北主道外,东西都连接有数百里的古驿道,虽经五百年的变迁荒弃,但仍有许多古驿道、茶亭、驿铺保存,多处有遗址可寻。
《明武宗毅皇帝实录》卷之一百六十五,正德十三年八月戊寅(八月十一)条载:“增设广东惠州府和平县,割龙川、河源之地以隶之,改和平巡检司为浰头巡检司。”和平县正式设立,王阳明亲到九连山、浰头、和平等处查看山溪地形,询访民情风俗,深思熟虑后,确定县址选在下浰羊子铺,将原和平巡检司移置在浰头,称作浰头巡检司,旧址在今大坝镇水背村书香围西门。下令定南,龙川、河源等县划割各县边界土地,纵横百余里,建立和平县。十月十九日,阳明在《案行广东布按二司添设县治》中载道:
原议竹木于和平、浰头各山采办,及于龙川县并河源县、惠化都起夫应用外,其砖石灰瓦等料及各色匠作工食,备细估计,通该价银若干,扣除清出贼占典卖田价若干可支,余于惠州府库堪动官银补给,务要辏处停当,便就委官分理。速将城池、衙门、学校、仓厫、牢狱、铺舍、街道等项作急筑造,务使坚固经久,毋得虚应故事。其余分割都图及编佥隘夫,添设隘所事,宜悉冯本院所奏,径自施行。[2]
开工仪式是时任惠州通判俞敬主持,乾隆《和平县志》卷八《艺文》中,载有俞敬撰《建和平县治告文》曰:
维正德十五年岁次庚辰,三月癸丑,朔越三日乙卯,惠州府通判俞敬等,敢昭告于和平县后土之神:惟神天地,储精山川之灵,几千百年厚积,待其人而后行乃者。和平境界,盗贼纵横。人民奔逃,有田莫耕。桑麻菽麦,付之飘零。合县官民,条详具陈。宪台司府,无不重情。遍选胜地,可邑可城。惟羊子铺,形胜含宏。群峰献秀,一水环清。左右前后,奇美盈盈。载诸图籍,翻凤之形。设立县治,奏之天庭。玉音曰可,土木斯兴。定中涓吉,竖建公厅。政令赖以宣布,黔黎托以安宁。狼狐缩首,草木回荣。敬等具有牲醴,并洁粢盛用,率官属告于神明,尚期赐福,助我化成,岂惟百里之保障,实开万世太平。
据此告文的时间,正式动土开工建县城是在正德十五年(1520)三月初三日,之前均为准备工作阶段。嘉靖《惠州府志》卷第六《建置》记载较为详细:
正德十四年,提督军务都御史王守仁奏请立县,于是龙川县知县韩珪、主簿龚瑀始建署(时县初立,知府甘公亮、同知莫相之劳为多)。嘉靖二年,知县刘琰廓而新之。三十三年,署县事兴宁县主簿苏一楠请置吏廨,规制益备,署之制:中为正堂,左为仪仗库,右为耳房,库东为幕厅,后为穿堂,又后为后堂。堂北为知县宅,幕厅左为主簿、典史宅。东西为吏舍,左右序为六房,前为仪门,门外左为土地祠,右为狱。又前为谯楼,左为中明亭,右为旌善亭。
嘉靖《惠州府志》卷第六《建置》“和平县”城池又记载:“正德十四年,都御史王守仁、惠州府同知莫相始建城。城高一丈八尺,周围四百五十丈。雉堞九百九十二,门三,敌楼四,池深七尺。有邑人黄宸记。嘉靖三十年,知县梁鼒复东西城堧之侵占于民者,益浚城濠。”嘉靖《惠州府志》卷第十六《词翰志》中,载有当年和平县举人黄宸撰《和平县建城记》,其中载道:
王公疏上,昭可。命下之日,抚按守巡,檄同知莫公相督椽官陈震、乡民余深分管工役。先筑土城,三旬而举,继砌砖石,五旬而完。盖欲保障之急,民心踊跃,而成之速也。辟三门,南曰南薰,东曰迎流,西曰通津,北负高岭,建楼一座镇之,曰拱极。正德壬午,逆贼千余攻围,三日不克,以城之高坚而民之守易也。嘉靖乙酉,龙川守御千户吴德润、百户胡昂戍守其地,巡视之,乃曰:“城既高矣,不凿池以界之,欲求保障无虞得乎?”于是督戌卒以甃其池,深广得宜,周围疏通,宛如天堑。
乾隆《和平县志》卷之二《事纪》载,嘉靖三十七年(1558),惠州府督捕通判洪章请拓和平县城垣:“章因和城湫隘,请拓城垣四百余丈,新开跃龙、永和二门,北城更建一楼,曰阜阳台。时章正驻和平也,后以碣石。”卷之二《城池》中又记载:
嘉靖三十七年,拓四百余丈,增修雉堞,新开跃龙门、永和门敌楼二座。万历元年,知县陈文彬以新旧城门楼俱以板铺,久易朽颓,妨启闭,议详重建大东门、小东门、大南门、小南门及西门城门楼,皆用砖拱,始完固。国朝康熙二十四年,奉文丈量,城周六百八十丈,高二丈一尺,雉堞一千二百九十,东南小池长七十三丈,广八尺,深七尺,西北无池。
清嘉庆四年(1799),监生叶本仁、生员刘扩基、吴思垣等报告,因永和门即小东门,“门傍山僻,行人稀疏。宵小,乘间出入,防守维艰,呈请堵塞。知县郑榕通详上宪府宪伊,会同协镇亲临查查勘,五年三月,奉文堵塞”。
民国《和平县志》卷三《建置志•城池》中记载,民国十七年(1728)八月,县长徐炳荣召集全县善后会议:“决定改造全县墟市,组立全县市政委员会,推出委员十二人,并以县长为主席,对于建筑市场,改良街道,拆除城垣各工作分期进行,九月二十四日开始拆城,大南门于二十年三月开始拆除。”二十二年十月,将县城旧有街道重新改编为中山路、金带路、启明路、进步路、北横路、长安路、大成路、和平路、长庚路、东坝路、东山路、公安路、北直路、教育路、保安路。其后历任县长陆续将城墙拆卸,至二十九年,县长李则谋尽量拆之。三十年,县长曾枢加紧拆除。三十一年二月,将县城命名为阳明镇,将各街道改定新名,有民生路、抗日路、中正路、中山路、民族路、阳明路、建国路、复兴路、成功路、民权路等。
在嘉靖六年(1527)五月时,朝廷命王阳明兼任都察院左都御史,总督两广等军务,征伐广西思恩和田州。六月,他因病请辞,朝廷不允,便诏提督都御史姚镆致仕,遣使敦促王阳明往广西前行。九月八日,王阳明从绍兴出发,十月经江西各地,十一月进入广东南雄,经韶关、清远、广州,十一月十八日至肇庆,寄书信给钱德洪、王畿,问候绍兴和余姚弟子,希望书院会讲之事,应该坚持。
有广东东莞人王缜,字文哲,号梧山。为弘治六年(1493)进士,嘉靖二年(1523)升为户部尚书,后逝世在任上。王缜之子王弘久曾任国子监监丞,他将王缜遗著辑录成《梧山集》,嘉靖六年十一月,王弘久自东莞来访阳明,请为其父王缜著《梧山集》作序,阳明在序中说:“今上嘉靖之二年,南京户部尚书梧山先生卒于官。越三年,其孤国子监监丞弘久,自东莞诣余,乞为其先人集序,时余正奉命总制两广府署,距东莞一苇杭之尔。读先生集,恍然如畴昔晤对时,遂移舟仙里,览公平日钓游之旧,多事匆卒,未能也。”阳明在叙述王缜的事迹后又说:“今公往集存,每披寻展读之,辄幸得所凭籍,以见公之生平,而况天下之大,四海之广,且疏及遥遥几百载后,未识公之面貌,又不获俎豆公之书,而竹帛有湮,史册无据,其何以美而传,爱而慕,使夫闻风生感,懦夫立,食夫廉,重为功于名教哉?”此序载于《梧山集》前,是《全书》中未收集到的一篇佚文,很有研究价值。
十一月二十日,抵达广西梧州。王阳明往返均经广东境内,去时因行程急,回时因病重,在住宿地未著有诗文,多地遗迹不可考。
嘉靖七年三月初八日,王阳明在广西时,参政胡琏等呈报,请派官员查看兴工修理三水县(即今广东佛山市三水区)城池事,阳明《批岭南道估修三水县城池呈》:“据参政胡琏等呈勘估修理三水县城池缘由。看得本官综理精密,稽功省费。但其三次倾塌,皆由风雨,事出不测,至其修筑不坚之罪,亦居然难掩。该县既申称,各匠债负贫苦,姑准量增工食,每丈二钱。谕令从此加意坚筑,若再有倾塌,仍将所增工食追出还官。监工官不行用心督理,一体究治。批至,通将各匠决责二十,以警其怠。”[3]同意修理三水县城池,并要求增加贫苦民工工食钱,对监工、工程质量等作具体要求。
此资料转载于杨德俊编著《王阳明行踪遗迹》,贵州大学出版社2021-10。
1.[明]王阳明:《王阳明全集》,吴光、钱明等编校,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重印三册版,中册412页。 ↑
2.[明]王阳明:《王阳明全集》新编本,吴光、钱明等编校,浙江古籍出版社2010年出版,第六册1947页。 ↑
3.[明]王阳明:《王阳明全集》新编本,吴光、钱明等编校,浙江古籍出版社2010年出版,第六册1998页。 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