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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 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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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 直

黄直,字以方,别号卓峰,江西省金溪县人。自幼敏慧,七岁能文,正德十一年(1516),黄直考中江西丙子科乡试举人,次年会试落第,回金溪授徒,讲习《易义》,后来又到北京国子监学习,成为“举监”(以举人充监生者)。正德十五年(1520)完成学习。后听说阳明先生在赣州倡学,于是亲往投书,陈述自己用功做学问的大概,并表达对阳明先生的景仰、想来求学之意。王阳明原本就很高兴,看了书信,更是嘉叹称赏,欣然接纳了为子弟。王阳明为黄直揭示良知、宣畅本体,黄直也殚力沉思,有一日千里的达悟。同学欧阳德、聂豹、邹守益等人,没有不推崇黄直的,都认为是得到一位良友。后来,黄直整理了问学期间自己与阳明先生的问答。如其问:“先生‘格致’之说,随时格物以致其知,则知是一节之知,非全体之知也。何以到得‘溥溥如天,渊泉如渊’?”阳明曰:“人心是天、渊。心之本体无所不该,原是一个天,只为私欲障碍,则天之本体失了。心之理无穷尽,原是一个渊,只为私欲窒塞,则渊之本体失了。如今念念致良知,将此障碍窒塞一齐去尽,则本体已复,便是天、渊了。”问“知行合一”,阳明曰:“此须识我立言宗旨。今人学问,只因知行分作两件,故有一念发动,虽是不善,然却未曾行,使不去禁止。我今说个‘知行合一’,正要人晓得一念发动处,便即是行了。发动处有不善,就将这不善的念克倒了。须要彻根彻底,不使那一念不善潜伏在胸中。此是我立言宗旨。”是时,阳明大揭“良知”之教,以“良知”为心之本体,立“致良知”为心学诀窍,主张通过“致良知”以复心之本体。这些记录,多被编入嘉靖三十五年(1556)由钱德洪编纂的《传习续录》中。

嘉靖二年(1523)二月礼部会试,主考官发策试题极力诋毁王阳明之学,黄直与同门欧阳德不附和主考官意思,在试卷中主张陆王学说,对群议进行驳斥。考官翰林院编修马如骥看到试卷,击节赞叹,以为奇士,力排众议将黄直二人一并录取为进士。黄直立即上疏,陈述兴隆圣治、保重圣体、敦行圣孝、明察圣鉴、勤于孔子之学、致力圣人之道六件事。但是,皇帝根本不把这当回事。

嘉靖三年(1524),黄直赴任福建漳州府推官,励精图治,清正廉洁,知无不为,平反冤狱,执法严厉而又人性化。漳州风俗,鬼神崇拜很盛行,黄直下令将境内滥设的祠庙全部毁去,出售庙产得的钱、拆下的建筑材料,全部用于兴建学校、桥梁,避免了这些工程在实施中因强征、摊派给民众带来负担。因为管制很紧,下属颇是畏惮,禀告事情都不敢平视黄直。漳州靠海,不法之徒经常在海上出没,还勾结奸商走私货物。黄直不仅行文严厉禁止,还亲自参与督捕。对查获的走私商船,所有货物一概充公,无论什么奇珍异宝,黄直都无动于衷,秋毫无犯。有个御史对黄直不满,于是罗织了一些罪名,说黄直贪赃枉法,要予以法办。嘉靖七年(1528),朝廷下文将黄直遣送至吏部。临行时,漳州百姓纷纷痛哭流涕,奔走相告,攀车欲留。

黄直赴京走到半路,想到皇帝登基已经七年,还没有立太子,这可是关乎天下根本大计的事,于是写下奏疏,请求皇帝早定太子。奏疏中引用了汉文帝即位元年有大臣请立太子、司马光劝宋仁宗立太子的典故,借古喻今,言辞恳切。皇帝震怒,派锦衣卫校尉火速将黄直逮捕问罪。押到京城,恰好皇帝怒气消了,传旨不必深究,刑部尚书胡世宁也帮着说好话,对黄直在漳州的“罪状”进行辩解维护。黄直总算躲过一劫,只是被降职使用。

嘉靖八年(1529),黄直被降为沔阳州判官,途至绍兴,向阳明问学,问:“博学于文,为随事学存此天理。然则谓行有余力,则以学文,其说很不相合。”阳明曰:“《诗》《书》,六艺皆是天理之发见,文字都包在其中。考之《诗》《书》、六艺,皆所以学有此天理也。下持发火于事为者方为文耳。余力学文,亦只是博多余文中事。”到任后坚持操守,不改初衷,多有善政。不久遭逢父丧回乡,三年不食酒肉。嘉靖十一年(1532),黄直服丧期满,往吏部候补。适逢杨名、程文德、黄宗明入狱。黄直上疏直谏说:“《九经》首先说要修身养性,《戴记》也说要尊敬大臣、体谅群臣。现在杨名因直言进谏被皇上投入监狱,这就不是体谅群臣。黄宗明因上疏救援与杨名同罪,这就不是尊敬大臣。这两点没有做到,天下后世将会怀疑陛下修身之道也有没做到之处。”皇帝大怒,下旨将黄直投入监狱拷打,并将其发配到极边,编入雷州卫戍守。

嘉靖十三年(1534),黄直遇赦放还。回到金溪,家中极为贫穷,妻子靠纺纱织布以供日常用度,黄直读书论道如常,从此教授生徒,杜门不出二十余年。四方来学之士多有成就,脱颖而出,如本县吴悌、戴绶、周德崇、黄株,电白吴守真等。黄直还纂辑《阳明先生遗言录》,嘉靖年间刊刻的《阳明先生遗言录》,上卷署名为门人金溪黄直纂辑、门人泰和曾才汉校辑,下卷署名为门人余姚钱德洪纂辑、门人泰和曾才汉校辑。黄直卒后,隆庆初,穆宗追赠光禄少卿。学者称为卓峰先生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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